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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别人倒车撞上了人,保险公司应该赔多少?

其他 2019-01-16 03:0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可作以下处理:一、如没有报警应尽快报警,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先协商,与对方达成一致可以最快拿到赔偿款。二、如果协商不成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三、具体的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赔偿费等,这些赔偿项目要根据你的户籍状况,年龄,工资收入以及伤残等级、事故责任划分等信息明确后计算才能得出。四、建议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积极保存各类书面资料与票据,如医疗票据、护理人员及复诊转院的交通票据等,如果涉诉所有这些将来都会成为有效证据,来支持您的诉请。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只有有充足的证据才能让法院支持您的赔偿请求。
  • 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 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 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即如果保险公司据此规定,对驾驶员故意驾车将他人撞伤致残的确可以拒绝理赔,但鉴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以保护和救助生命为核心的制度,目的在于保护受害的第三者,不在于维持保险人、被保险人的财产平衡,故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关于保险公司除外责任的规定仅指出:“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即其中只将盗窃、抢劫或者抢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排除在保险公司赔偿之外,应当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赔偿,而未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中的无证和醉酒驾驶、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纳入保险公司免赔范围。
    鉴于《侵权责任法》后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通过、颁布、实施;《侵权责任法》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属上位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为国务院通过,属下位法,在两者存在分歧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实施上的后法优于先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也就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
  •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 需要依据责任认定以及保险条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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