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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刚刚开了一个工厂,现在还有很多东西都不太懂,人也刚刚招全,现在刚刚做出了一批产品,但是不知道产品包装标准是怎么样的?所以现在还没敢轻易上包装,想咨询一下律师以后再包装,希望律师能够为我解答一下!

企业法律顾问 2018-09-04 06: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 在生产技术活动中,对所有制作的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的品种、规格、尺寸、参数、工艺、成分、性能等所做的统一规定,称为产品包装标准。  根据GB1.7《标准化工作导则产品包装标准的编写规定》第3章的规定,编写产品包装标准时除应符合GB/T1.1的规定外,还增加了两项具体要求:   1、应将包装、流通环境条件具有共同要求的产品划分为一类,每类产品单独制定包装标准。该条规定就是要求单独制定产品包装标准。它是针对以往没有单独的产品包装标准,产品包装要求只在产品标准中笼统地列几条,不能确保产品安全而提出的。但为控制产品包装标准数量过多,规定按包装、流通条件要求大致相同的产品分类,每类产品单独制定产品包装标准。如GB4856《针棉织品包装》中包括几十种产品。   2、产品包装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应能用试验方法等加以验证。该条规定要求在产品包装标准中只规定那些能够得到证实的特性。没有具体内容的空洞要求不允许写入标准。产品包装标准中的要求应尽可能用数值表示,并可以用试验方法加以验证。 希望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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