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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属于工伤,是上班期间出的交通事故,判定为工伤,属于九级伤残,单位给交的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报销多少呢

其他 2018-09-05 22: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4.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5.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6、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追问】我是骨折,加上开颅手术,单位还需要给一部分补偿金和医药费吗??,我是去上班发生的交通事故,单位里还需要给一部分钱吗???
    【回答】你好,需要的
    【追问】单位需要给的这笔钱,是社保局打款到单位,单位必须把社保局给单位的这笔钱单位转给受害人,还是说跟交的社保没有关系,受害人既然属于工伤,单位必须给褚医药费呢
  • 劳动者因为第三人车辆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人身损害与工伤补偿兼得。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如果是因为本单位之外的第三方车辆肇事
    的,是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工伤,可以向肇事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基础上,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   一、报销医疗费应携带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内置固定物原始发票复印件、非工伤性疾病的用药和检查同意书、床位费或内置固定物超标准同意书、住院费用明细,加盖相关科室印章;  6、门诊治疗的提供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复式处方(门诊的复式处方与医疗保险处方一致,加盖“工伤保险”条型章),检查单等。  二、办理1---10及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助金,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办理1---4及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致残抚恤金护理费审批表》一式三份;  四、办理工亡职工待遇,应提供下列资料  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2、有法定效力的工亡证明;  3、由用人单位填写的《工残(工亡)职工一次性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4、有供养亲属的,提供被供养亲属有效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审批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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