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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教师,在盘县工作,月工资3000元。 2011年4月22日晚上,行走在路上,被一辆摩托车迎面撞伤,造成小腿骨粉碎性骨折,后住院治疗,经过一次手术,住院26天,花去医药费12400元,出院后回家休养,行走依靠拐杖,不能工作,生活不能自理,8月份后才脱离拐杖,可以慢慢行走,九月份勉强可以上班,但只能做轻微工作。 第一次手术时小腿骨用钢板加固,拆除钢板的二次手术大约还需半年。 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下发个人手中,责任完全在对方。 请问: 1、如与对方私了,可要求的各项具体赔偿金额是多少? 2、因二次手术需在半年后,现在如提起诉讼,可不可以分步诉讼? 谢谢!

其他 2011-09-11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在15万左右,第二次手术可以做一个后续治疗费用鉴定一次诉讼解决。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 数额需要计算,可以分步起诉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 赔偿金额大约12万元至14万元,可以做一个后续治疗费用鉴定一次诉讼解决。因你提供的材料太少无法给你较明确的答复,建议当面或者电话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果需要帮忙,你可以与我联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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