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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法人是美国人,公司的代理会计在未对法人提醒和告知的前提下,将公司账目大量私自处理暂估入账,以至于每年税清缴都没有告知达人处理暂估入账。今年突然得知公司因大量暂估入账的成本未算清楚需要支付90万的税款,且和会计签署的代理会计的合同长年来此人却都是让别人做的账目,且法人并不知和此会计签署的合同实际是别人在做账,且没有实际做账人的沟通方式,外籍法人对中国税法不够了解,代理会计没有提醒和告知,代理会计失职造成公司付大额的税,法人可否起诉会计,让会计赔偿?

其他 2018-09-06 21: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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