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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在家庭暴力的阴影中长大,我与母亲经常遭遇父亲的毒打和辱骂,给我造成的创伤,直至十多年后的今天仍让我难以释怀。在我十几岁时,父母离异,我随母亲,父亲闪电再婚,在父母离异的最初几年,我与父亲有所来往,但上门后仍会遭遇他的谩骂,父亲支付我生活费至我十八周岁,母亲为我含辛茹苦克服了重重困难,直至我大学毕业顺利就业,近十年来,我没有再与父亲有任何往来,他现在退休有退休工资,并找过我希望我能与他建立联系,但从我个人而言,我对父亲没有任何感情,心理上很排斥他,父母离婚之时,我甚至暗自庆幸,从此可以逃离父亲的阴影,他每次找到我,我的情绪也因此受到很大影响,我想知道我对他是否有赡养义务?或者有什么办法让我和他之间有一个了断?

离婚 2009-05-06 22: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自然的血缘关系,一经形成就产生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不以父母和子女的意志而解除。只有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才能解除收养关系,而父子关系在法律上不存在“断绝”一说,父母子女关系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解除,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自然终止。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 你对父亲有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影响,没有办法了断父母子女关系.
  • 你对父亲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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