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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在一起有七八年了有两个女孩,我在他打工的地方带孩子他上班,我天天在家带孩子无聊就在家里玩微信聊天,聊天的时候就认识一个比我觉得比老公好的男人,我就悄悄去找他了,把孩子带回去我爸妈带,他知道我跟那个人的事,所以很伤心,就这样他就在外面上班没有回来,听说他在外面找到一个女人在一起的,我找他离婚他不离,就拖着,我就去起诉了,可是传票送去他不出庭,请问一下一方不同意离婚不出庭怎么办啊?

离婚 2018-09-06 1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离婚,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的,分两种情形处理:1、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的,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2、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 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由此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缺席判决的态度是非常慎重的,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理:一种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的,另一种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 3、一般情况下被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但离婚案件除外,属特殊情况下必须到庭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但该规定对哪些情况下被告必须到庭并没有详细说明,实践中,人民法院采取拘传措施是非常罕见的。 4、因此离婚诉讼中,被告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原则上也是应当出庭的,法律如是规定,主要是因为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案件不同的特点。如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双方是否能经调解和好,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不是诉讼代理人所能表达和决定的。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 5、虽然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当不知如何书写起诉书时,最好委托律师。因为只有专业问题交给专业人士处理,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 希望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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