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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工作了快两年,试用期6个月未缴纳社保,可以让单位补缴吗?

其他 2018-09-10 05: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仲裁办社保、》》?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了明确规范:第一,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第二,试用期在同一个单位只有一次,试用期只适用于企业新招收录用的人员;第三,先签合同才有试用期,在合同期间内可以约定一段时间作为试用期,而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合同。企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法》视同无效。 劳动合同期间,在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允许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合同期限3年以上或者签订无期限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换句话说,企业与职工签订3个月以下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不允许约定试用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社保怎么续缴?
    1、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理失业证,在到社保中心办理续交手续。如果放在单位的话,那么到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2、因为单位和失业自由职业者的参保缴费比例是不一样的,单位的形式缴费的钱也多。
    3、如果现在再继续缴纳2年,够了15年,那么养老保险可以不补缴。
  • 可以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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