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2岁,女。因单纯发烧入院治疗,入院前身体无明显症状,住院21天,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前5小时左右病人未感觉明显不适,之后感觉有痰,呼吸有点急促,医生做简单吸痰处理,死亡前两小时,病人意识模糊,抢救无效,死亡,至今未查出具体病因,请问医院有责任吗

其他 2018-11-30 01: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直接和院方协商赔偿,如协商不成应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起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3种途径来解决: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1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
  •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 医疗事故纠纷要看患者死亡的原因以及医院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患者的死亡是因为医院的诊疗过程中的过错导致的话,根据过错情节来确定是医疗过错或者是医疗事故。如果医院没有过错,那既不是医疗纠纷也不说医疗事故。但是具体情况要看你能提供的证据材料。如果涉及费用较大,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全程帮助。
  • 第一时间封存病例、用药记录等资料,建议向市医学会申请鉴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