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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2011年2月22号进的厂,至今也7.5之多了,,今年4月份的一个晚上,夜班,下半夜视网膜脱落,到现在差不多5个月了,医疗期内,眼睛是恢复不了的,公司决定医疗期过不在要我,,请问律师,,到时医疗期过了,公司应该给予我什么样的补偿,,谢谢,,

其他 2018-09-11 08: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看你是否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治疗工伤期间公司垫付了医疗费的,结算费用中包含了医疗费用的,应当从中扣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事故都是突发事件,治疗抢救期间都不可能完成工伤认定,医疗费用一般需要先行垫付,待工伤认定后申报结算。
      公司在治疗工伤期间垫付了医疗费用的,在出院时没有与社会保险机构结算的,在之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的,社会保险机构与其它赔偿费用一并结算的,支付的费用中包含了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从中扣除。
      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赔偿费用应当有清单,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清单核对是否包含医疗费用。
  • 医疗费是属于报销费用,并非赔偿金。但是在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时会将目前可以享受的所有待遇都支付的。
    工伤赔偿包含公司支付部分和社保支付部分,员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之后,应该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工伤待遇。
    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您好,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龙律师,您好,再问一下,去年已经签的永久合同,补偿金是n+1还是n+2,或者是更多倍数呢!,谢谢龙律师
    【回答】您好,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追问】意思就是,我这种情况就只有n+1补偿金,对吗?
    【回答】您好,双倍2n
    【追问】龙律师,还要问一下,到时候我的医疗期过了,公司不给我2n补偿金怎么样,我又应该去找谁,,谢谢你
    【回答】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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