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本人购买二手房,后期中介收了中介费之后,又要收按揭代办费和过户费,请问这是合法的么?之前也没解释过。

其他 2018-10-25 04: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属过户或货款代办费,有权要求中介退还,中介应予退还; 2、合同成立中介公司即有权收取佣金(即中介费),卖方毁约不属中介过错,如无特殊情况中介公司可不退还中介费。因未实现买房合同目的,故可向中介公司提出返还部分中介费主张;同时,你的损失系由卖方毁约造成,也可向卖方提出赔偿中介费损失的要求; 3、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到一致可依法提起诉讼解决。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426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427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具体如下:
    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
    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5.6%;
    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
    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以下的免交。
  •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房屋交易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在房屋买卖中,“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亦即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过户手续。既然房屋产权过户是卖房人的法定义务,相应的费用也依法应由卖房人承担。因此,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一般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
  •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潮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