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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司想买辆车,本人热心提供了身份证,并以我个人名义买了辆二手得利卡,因为上海政策关系,需要国五的车才能在上海行驶,所以公司再次把车辆置换给同一个车贩子手里,同时购买了另一辆二手车。(还是用我的名义卖给车贩子),当时并没有过户,原因说这车不好卖,希望等到下家再过户,当时一时心软就答应了,但是直到车辆需要逾期验车了,车管所通知验车后,我再次联系车贩子,车贩子已经把车卖给了第三方,并没有任何通知我,如果要过户找第三方。车辆所有资料全是我个人信息,连当时卖车合同也是我个人买卖合同。为什么我过户要找第三方?车贩子因此已经联系方式拉黑,已经不管这事情了。本来我想上诉,但是合同上面只有车贩子的姓名,没有身份证号。今天去找她协商,想重新签个正式合同,可是不但对方不签,我还被他们打了一顿。请问像这样的合同如果无效,是否可以起诉她欺诈。因为本人月薪只有3000,不多,希望有好心律师能帮忙。因为这样的问题有很多很多,他们都是很无奈,只能认他们宰割。

其他 2018-09-10 10: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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