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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单位人事,现在有部分员工没有《就业失业证》,他们现在在职,可以办理该证吗?对员工保险有没有影响,对企业和员工有什么好处?

其他 2018-09-12 06: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首先,1、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待合同签定后将合同送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鉴证;2、填写好劳动用工花名册,送到劳动监察大队核定申报工资基数。
    其次,将申报并核定的职工工资基数表送到社保部门后等待通知;如果是新参保的单位和员工还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2、单位税务登记证;3、单位法人身份证;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5、填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登记表;6、参保人员小一寸照片一张。注意,以上证件均需同时出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 失业保险申请赔偿的条件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反之,则不然。​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有: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 《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还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 这种情况存在很大的风险,办失业证一件很简单的事,可以到当地社区或者村委会就可以办理
  • 请到当地的劳动局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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