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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借款者(暂称B先生)拿着借来的钱去开设赌场,被借款人(暂称A先生)并不知情。借给他时利息是五分,属于高利贷范围。现在B先生为追赌债,逼借款人以房抵债,前日被抓,请问A先生再此事件中构成犯罪吗?如果构成犯罪是犯了什么罪,刑法是什么。现在警察在满世界找A先生,他们找A先生的目的有可能是什么,是归案还是了解情况。A先生曾有过放高利贷历史,无任何其他历史例如:赌博等犯罪;而B是当地涉黑成员,A与B为远房亲戚关系。

其他 2018-09-11 21: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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