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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打算跟单位辞职,但是辞职之后我想请问一下,我之前缴纳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吗?如果可以提取的话,那么我想了解一下员工辞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通过怎样的方式来提取出来呢?提取出来之后是,可以提取全部吗?还是只能提取一部分呢?

其他 2018-09-22 09: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几种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户口迁出设区市的。 (二)劳动关系迁出设区市的。 (三)非城镇户籍的农民工。 (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非公企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可知: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户口迁出南昌市行政区域的。  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定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  (一)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符合缴存托管协议中约定条件的,可按本办法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五、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一)、(五)项的,职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其配偶以及房屋产权共有人还可以同时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六、职工、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 你好,你从单位辞职后之前缴纳的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 提取方式如下:申请提取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准备好相关的提取材料(如提取审批表、相关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等)。 可以全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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