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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舅舅,他开了一家国际公司,经营的范围主要就是一些服装贸易,他现在打算申请注册一个国际商标,但是不知道应该怎么申请,我就想请问一下律师国际商标注册原则包括哪些呢?应该怎么申请国际商标注册呢?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呢?

其他 2018-11-18 02: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商标国际注册包括逐一国家注册、马德里联盟成员国注册两种情况。怎么注册国际商标,申请人应在我国国内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有我国国藉。 (一)、 申请商标逐一国家注册指到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家申请商标注册,以取得该国的商标保护。申请人需填写委托书和申请书,根据各国不同的收费标准交纳费用。到英、美等国申请注册的,需提交在该国已使用的证明材料,或者准备使用的声明。 (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1)、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 (2)、申请国际注册的申请人名义要与国内注册的完全一致;商标要与国内注册的完全相同,所报的商品和服务要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不超过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 收费方面: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件之后,登记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商标局只有收到足额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果两个月之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将会把申请文件及其他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缴纳一定数额的国际注册规费外,还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
  • 您好,如果您是申请国际商标的话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目前马德里联盟共有95个缔约方。办理途径一种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办理;另一种可以直接到商标局进行办理。申请所需要缴纳的费用会根据注册的国家和申请的种类数量来进行缴纳。
  •   《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也就是商标注册审查中的“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由商标专用权取得的“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由于商标权专用权基于注册取得,而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往往不止一个人,为解决这一问题,法律规定以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来决定商标专用权的归属。根据“申请在先原则”,一个商标即使已经使用多年,如果商标使用人不及时申请商标注册,也会因别人申请在先而失去注册机会,进而失去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但是,“申请在先”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对于违反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法律不予支持。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这一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 申请程序
    · 申请前查询:商标在申请前一般需要到商标局进行查询、检索。从而尽量避免申报的商标因与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被驳回,(商标查询是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的。创意、构思商标,应当遵守《商标法》关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条款的规定,并尽量避免与他人在同一类上的商标近似)。
    · 设计商标:按照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要求,设计、制作商标图样,可以委托事务所设计。
    · 填写书件(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内容应按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如实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照商标局公布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提交材料、交纳费用、上报商标局。
  •   商标注册是全国统一的,目前只有2条途径
      1、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办理
      2、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正规合法的代理机构都必须在国家商标局有备案的,可以在国家商标局网站上查到。
      
      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6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代理公司会收取几百元的代理费。
      
      注册商标的费用:商标分为45类,注册一个大类(可选10个小类)费用是600元左右,每个大类可选择10个小类(默认国家规定),每增加一个在一个小类,需增加60元左右;每增加一个大类(可添加10个小类),相当于新注册了一件商标,加收600元。以上是国家收费,找代理公司注册的话会收取的代理费。
      
      
      所需资料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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