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去年我买了一套房子,但是那套房子是一套期房,今年3月份才交的房子,可是交房的时候开发商跑路了,所以我们现在都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但是我们都是给了房屋的全款的,请问一下遇到这种期房烂尾了怎么办呢?有哪些解决的途径?

调解 2018-11-08 13: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 先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出售房屋的,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不高于已付房款一倍的违约赔偿责任。取得预售许可证,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可依合同约定追究对方延期交房违约责任,没有特别约定情况下,还可主张解除合同
  •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盘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3.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取得"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若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 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1、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 2.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    学会分步交涉维权,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后,购房者则应尽量与其他业主一起,获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首先,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少。   其次,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产权的)。   另外,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如果其他业主打了官司,并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有的业主因为等待发展商完工没有及时起诉,可能最终就得不到赔偿。
  • 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你还是可以通过走相关的程序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去申请获得房产证。 首先要去工商部门查询开发房子的公司有没有注销登记,如果已经注销,你可以凭借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以及房子买卖合同原件等证明文件去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房产证办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遵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