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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最近由于换了一份儿新的工作,所以他租赁了一个房子,好像要求登记房屋租赁,但是他并不知道这个是什么东西,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干什么的?希望律师能够解答一下,非常谢谢。

其他 2018-11-26 01:1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证办理的流程:  一、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的证件: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2、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二、办理房屋租赁证的具体操作程序: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  (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  (4)发给《房屋租赁证》;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
  •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租赁权虽然是债权,但为平衡当事人利益,兼顾经济上保护弱者,该权利被物权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抗所有权的变动。因此房主在租赁期内有权出卖房屋,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承租人有权基于租赁合同继续使用,直至租赁期届满为止,其对于房屋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影响,此即法律上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构成要件如下:1、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新所有权人须尊重标的物上的承租人使用权原状。也就是说,须取代原所有权人而成为新的出租人。2、房屋所有权发生了变动,变动原因不仅包括买卖,也可以包括赠与、继承等。在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的场合,租赁合同继续存在,除非承租人有终止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租赁合同的内容除主体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同时《合同法》第230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适用于所有承租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此外,租赁期限也有一定限制。《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3款,“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因此若未约定租期,房主可在合理期限内要求承租人搬迁。
  •  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两类:  (一)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住宅房屋及有人居住的非住宅房屋,出租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规定资料到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如实填报出租人、承租人、出租房屋等相关信息。  区房管部门接到管理服务站移交的登记备案材料后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当事人可直接到管理服务站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非住宅房屋出租人应当至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持规定资料到辖区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区房管部门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后,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当事人可向区房管部门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商品房预售需要登记备案吗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自愿协商一致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即告成立,也就是说登记备案不是预售合同生效要件,但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通过对预购人与预售人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公示,对于购房者来说,出于以下原因需要进行登记备案:  (一)保证将来的房屋产权登记依合同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属于一种特殊的不动产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而为的登记。  (二)通过备案登记对开发商进行合规审查。预售项目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售条件,预售合同才能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前,登记部门会对开发商所售房屋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查阅,这是对开发商和预售项目合法性审查的一道屏障。  (三)防止开发商的一房二卖。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使得买受人的请求权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再将经过预售登记的房屋出售或抵押,如果开发商将经过预售登记的房屋出售或设定抵押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不能通过登记获得所有权,该抵押权也不能对抗预售登记的买受人。这就防止了开发商的一房二卖。
  • 租凭存案一般都是房东去弄的,因为他把铺位租给你,国家要求他要交税,不过假设你不需求处理营业执照或卫生容许、消防等等手续,一般都不需求房东去做这个存案,因为租凭税点仍是算蛮高的。不过现在社会的情况是,去处理存案手续对房东没有任何好处,所以一般情况是在租户要求房东配合处理的情况下房东才去处理,需求的税费和手续费用也是租户负责。 房子租借存案 全称是居住房租租借合同挂号存案通知书,意图就是了解哪些房子进入了租借商场。关于租客来说,也是保证自己权益(租借存案期间房东不得出售房租)、办理居住证、社区公共户的必要材料。
  • 你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指:房屋租赁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这一行为。登记之后,就是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之下了,对自身其实是有保障的,也可以很好地证明自身和屋主的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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