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家里有一个传统的做豆腐的方法,我们用这种方式生产的产品很受欢迎,我家就把我家自己生产的豆腐申请了商标,但是这商标还没下来,会有人有意见了,在商标局提出要求了,现在我想问的是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有什么区别

其他 2020-11-01 06: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商标异议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3]
  •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 商标异议期是多长?

    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相关法律知识链接

    1、异议人只能对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经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2、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3、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4、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5、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

  • 你好,1、两者内容不同:争议的内容是权利争执;而异议的内容只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发生异议。 2、两者实质不同:争议实质是在先注册人的一项特殊保护措施;异议实质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所进行的社会异议,包括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在先申请人的异议。 3、申请主体不同:争议人是特定的,即必须是在先注册人;而异议人不是特定的,可以是任何机关、团体、企业或者个人,包括在先注册人。 4、提出时间不同:争议是在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即发给商标注册证一年内提出;而异议是在初步审定,即在《商标公告》上刊登三个月内提出。 5、处理机构不同:商标争议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6、提出原因不同:争议的提出必须是被争议商标与争议申请人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相同或近似;异议除上述原因外,还有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或其他规定等。 7、商标异议不用交纳费用;而商标争议应交纳。
  • 你好。1.两者实质不同:商标争议实质是对注册商标在先注册人的一项特殊保护措施;商标异议实质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所进行的社会异议,包括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在先申请人的异议。   2.两者内容不同:争议的内容是权利争执;而异议的内容只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发生异议。   3.提出时间不同:争议是在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即发给商标注册证一年内提出;而异议是在初步审定,即在《商标公告》上刊登三个月内提出。   4.申请主体不同:争议人是特定的,即必须是在先注册人;而异议人不是特定的,可以是任何机关、团体、企业或者个人,包括在先注册人。   5.提出原因不同:争议的提出必须是被争议商标与争议申请人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相同或近似;异议除上述原因外,还有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或其他规定等。   6.处理机构不同:商标争议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7.商标异议不用交纳费用;而商标争议应交纳评审费。   8、二者所依据的理由不一样,从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来看,提起商标异议可以依据的理由要比提起商标争议多得多。所以,相关当事人如果认为某商标注册不当应该尽可能快的在其被初审公告之后提起商标异议。   总的来看,二者最直接的区别即在于商标异议是在商标被核准注册之前,即经初步审查通过后的三个月的异议公告期中提起,而商标争议是商标被核准注册之后方可提起。在异议结果出来之前,被异议商标尚不是注册商标,申请人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商标争议结果出来之前,被争议商标仍是注册商标,申请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金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