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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的叔叔因为没有钱,去别人家里偷东西,但是被别人当场抓住,送到了公安局。然后现在因为盗窃罪被逮捕了,但是现在他在看守所里面生了重病,已经到了生活无法自理的程度,可以申请监视居住吗?监视居住期限多久?

刑事辩护 2018-09-25 09: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特殊情况最长37天。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独立计算,看守所押了的一个月包括在内。从性质上来看,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法律上只是涉嫌犯罪,所有公民未经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因此在这一阶段,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或朋友可以聘请律师介入侦查,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出发,律师越早介入对其越有利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另外,这里的住所,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住所。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做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可以申请的。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 可以尝试申请,最长不超6个月
  • 您好,按照您的描述,您的叔叔虽然已经被逮捕,但其现状是符合我国刑诉法第72条规定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是可以申请监视居住,此外,您说到的监视居住期限的问题,其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的。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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