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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因为准备出国定居,所以准备把他名下的股权变更到我的名下,但是因为他在国外工作比较忙,没时间回国办理相关手续,他说可以安排股权变更代办,我不太了解其中的法律规定,所以想咨询一下,要如何进行股权变更代办?

其他 2020-02-01 19: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以下是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就会涉及到股权变更的问题,股权变更的时间应该在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权变更的手续如下:1、公司去工商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的有关表格(包括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 ,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手填或打印有关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股东签字。
    2、写好股东的退股支出单及记账凭证,如果是转股,还要写好股东的入股收款单及记账凭证.如果是老股东,就不用进行验资了;如果是转让给新的股东,还需要将这部分投入资本进行验资。
    3、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4、去银行存入投资款: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5、带上所有表格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6、所有资料提交工商部门,三日后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 首先,你和你哥哥要和有权代办公司钱授权合同,需要用到的材料股权转让协议企业基础材料股东身份证明材料因为各城市办理时间因当地工商局政策不同而有差异,同时为保证时效,需要及时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剩下的就叫给这个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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