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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子的,我和我们一帮哥们儿在一起创业有10年了,最近几年公司发展很快,公司也是越来越大,我现在是我们公司的老板,最近我就想做一件事情,那就是股权分配,所以想请问一下律师,请问股权分配原则有什么啊?希望律师们能够尽快解决我的问题,谢谢你们了。

其他 2018-09-26 17: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以下原则: 1、事为大。股权分配是分天下的制度设计。但是,大家只有先打下天下,分天下才有意义。因此,创业企业的股权配置应该有利于团结大多数人,群策群力把事业做好做大。否则,如果创业企业的事业做不起来,创始股东手里抓着100%的股票也只是一张废纸,甚至是100%的负债和义务。 2、资源配置。创业企业的股权结构是表象,股权结构背后反映的是创业企业生存、发展可以对接的各种资源,诸如团队、技术、资本、渠道等。因此,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应有利于拼接利用上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实现财散人聚。 3、控制权。主要考虑两方面,即创业团队与外部资本控制权的分配,创始团队内部控制权的分配。创业企业实现控制权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股权控制。但是,创业企业为了对接利用外部资源,创始团队的股权必然会持续被摊薄。股权被摊薄的情况下,创业企业还可以通过投票权委托、一致行动人与牛卡计划等实现控制权。需要说明的是,创业团队对企业的控制权是相对控制权,不是绝对控制权。一方面,创始团队应对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有控制权,另一方面,应该通过赋予外部股东对少数特定重大事项(主要指企业股权变更相关重大经济事项)的一票否决权以保护投资人作为小股东的权利,也实现创始团队与投资人之间权利的监督制衡。 4、股权兑现。这主要针对创始团队。比如,某创始股东持有创业企业30%股权,但干满1年就拍屁股离职走人。如果允许这个已离职但不继续对创业企业做贡献的创始股东保留这30%股权,其他留下来继续创业的团队成员吭哧吭哧为他打工,这既不合理,也不公允。因此,对创始股东的股权设定股权兑现与离职时股权的回购制度有必要。
  • 你好,股权分配是指企业让渡部分企业股份给企业家。股权分配可采取期权形式,即在签订聘用合同时规定,在任职若干年后,经营者可按约定时的价格购买若干本公司的股票,如果企业经营者能在此期间扩大企业业绩,从而使股票价格上升,他就有可能从中得到相当可观的差价收入。1、事为大。2、资源配置。3、控制权。4、股权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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