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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年,怀孕40天左右,在不知道怀孕的情况下,连续加班半个月,每天12-13个小时,现在有先兆流产的可能,在家保胎10天左右,公司降职,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

其他 2018-09-30 02: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的时间应当满足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并索取补偿。
  • 加班不给钱就是不合理不合法,且有强迫性。《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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