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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我老公是在网上认识的我俩都是二婚。当时结婚的时候我有两万块钱外债。他答应给我还。我又要了1万块钱自己买了点东西。领证那天他把3万块钱给了我。领完证去我家他手里没有钱我又拿回去2000。结婚之后我没怎么上班。我儿子有病看病再加上我有病看病花了点儿钱。现在我俩因为家里乱七八糟的小事过不下去了。过了一年多。他说离婚可以但是让我把钱还给他。我想问一下他给我还卖债的钱还有过日子给我看病的钱我该还吗?我俩是黑龙江的都在天津打工在天津可以办理离婚吗

离婚 2018-10-16 10: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在天津生活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天津的法院起诉离婚,我们办理过很多的离婚案件的成功案例,有需要的话可以致电我。
    【追问】在天津住一年多了。我想问一下当时他给我还外债的钱我用不用还
  • 家里有共同财产可以分配,没有的话那就不需要分了,可以在天津起诉离婚
  • 协商解决。。
  • 他替您还债的钱和看病的钱,您不需要还。另外,你们两人在天津多长时间了?有居住证吗?
    【追问】在天津一年多了没有居住证
    【回答】可以在天津起诉离婚。
  • 有暂住证是可以办理离婚的
    【追问】如果没有暂住证的话起诉也离不了对吗
    【回答】居住满一年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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