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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生意的,所以平时的积蓄也比较多,然后前阵子有朋友介绍别的人来跟我借钱,然后我出于信任,然后就借了,并且签订了一个民间借贷合同,后来我才发现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维权呢?希望你能解决我的问题,谢谢

其他 2018-09-29 21:0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 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应从下列三个方面分析: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只能从事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超出这个范围从事民事活动须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认可,否则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因为这些合同违背了作为有效合同须具备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贷合同。 (3)从合同本身内容上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可申请法院撤销。
  • 您好!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应规定,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应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即合同各方应相互返还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这适用于民间借贷合同,如果对方不归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归还借款。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 您好!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应规定,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应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即合同各方应相互返还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这适用于民间借贷合同,如果对方不归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归还借款。
  • 您好!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应规定,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应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即合同各方应相互返还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这适用于民间借贷合同,如果对方不归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归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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