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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是一单位正式职工,我婶婶是家属,现在住的单位集资房,因为病情的原因,她们今年去世了,请问我的女儿可以继续住这套房子吗?谢谢

其他 2018-09-30 06: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单位集资房,如果你叔家是出资了,即拥有产权,这种小产权房虽可能不可自由买卖,但并不影响使用权的享有和处分。如果当时和单位没有特别约定,房子的使用权应属于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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