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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他们由于意外去世了,他们在去世之前留了一份遗嘱,现在我打算去办理一个遗产继承公证,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如果父母留下的房子要进行过户手续的话,是不是必须要办理继承权公证呢?这个继承权公证书样本是怎样的?

其他 2018-09-30 15: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继承公证书样本如下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 3种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无须再进行公证:1、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2、赠与房产。3、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 (  )××字第××号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 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关系) 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 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名单)共同继承。(如果有代位继承情况应当写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情况;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写明谁放弃了继承,放弃部分遗产如何处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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