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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在美国申请绿卡,无犯罪证明,还有父母姓名、出生地,谢谢证明需要公证吗?

离婚 2020-05-01 15:1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是要公证的。
  • 你好,一般是可以?
  •   出生证明丢失,可以由孩子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材料:一、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二、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 1、由医院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带好填完的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排队办理即可;
    3、新生儿家属核对电脑上信息无误后,签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 您好,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 一般是可以?
  • 你好,一般是可以?
  • 您好,一般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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