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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部分合同内容 "若乙方(就是我)多次由甲方(公司)出资培训,两次培训相隔不超过十五天则两次培训时间累计来约定服务期,以后一次培训归国第二天起计服务期;两次培训相隔超过十五天则根据每次培训时间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各自独立生效。" 我想问下:因为我有两次培训机会,其中相隔16天,那我的服务期应该如何计算??

其他 2009-05-08 09: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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