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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他是一个特别毛躁的人,他特别的喜欢飙车,前两天他在飙车的过程中,把一辆车给撞了,并且人也受了重伤,他现在以交通肇事罪抓起来了,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律师,2018年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可以判缓刑吗?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9-13 03:1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是能够被判缓刑的,而且现在很多交通肇事的行为都是以缓刑的方式来宣判的,不过有些限制,也就是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在一定程度的交通肇事可以“以财代罚”,所以判缓刑也是很正常的;
  • 您好,首先,关于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是能够被判缓刑的,而且现在很多交通肇事的行为都是以缓刑的方式来宣判的,不过有些限制,也就是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在一定程度的交通肇事可以“以财代罚”,所以判缓刑也是很正常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 你好。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交通肇事量刑标准如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可以判处缓刑。
  • 交通肇事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一是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驾车撞人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二是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才构成为犯罪。

  •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30万元至60万元、60万元至100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   因交通肇事罪判处缓刑,如果是机动车,五年后可以重新申领,如果是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后可重新申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你好,可以争取,有无前科?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辩护。
  • 您好,[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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