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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市政府签订的0出让金租地和同,明显的你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属于无效合同,这样的无效合同应该由谁来认定,应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现在国土资源厅要求当地政府恢复耕种,而施工单位强行阻拦,该依据哪部法律,哪条,怎么处理,政府和企业签订的合同是不是自动无效,还是应经法院判决

其他 2009-05-08 10: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你讲的问题信息有限,我笼统的回答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关于合同的效力的问题,可以诉请法院确定;合同效力被确定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可基于合同请求赔偿等。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国土资源厅是土地管理机构,有权收回土地要求复耕。
  • 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确认. 国土资源厅有权要求将土地恢复原状。
  • 合同的无效应由人民法院确认。
  • 国土资源厅有权要求将土地恢复原状。至于签订合同双方之间的纠纷,可由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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