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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建筑公司派到一分公司的职员,主要职责是保管公司证书和公章,昨天一时疏忽就在工地项目经理拿过来的商品砼购销合同上盖了公章,分公司老板知道后开始大骂,如果这个项目经理跑了,这个二百多万的合同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合同上有那项目经理的签名。

其他 2009-05-08 09: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外你不用承担责任,对内要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承担责任。但是,你不用过于担心。一比买卖合同交易,不是往一份合同上盖个章就万事大吉了。虽然你们公司和项目经理之间在内部是承包关系,但是项目经理对外来讲,就是你公司的人,他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代表你们公司签订的。我个人认为,你们分公司老板失态之举,有恶意逃避对外责任之嫌。当然,这与目前有些个别项目经理与他人串通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有关系。这也是中国建筑业的现状和弊病。
  • 你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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