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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五月3日,我哥驾驶自己的车往家走。到达一个路上的时候,你(这条路上有高标线,在我哥之前有一辆车通过,当时他两的车也过不了,他们两人自己把高标线拆下了,车开过去,然后又在装高标线。这时我哥开车经过,碰到了高标线,两个人摔下了。)一个轻伤,脸上有一点皮肤擦伤,另外一个后脑出血。他们当时大打电话,交通局的来了,把我哥的车扣下。(我哥没有b本,拿的是c本开b本的车,恰好那几天的保险也没有买)。但是我哥给那个病轻的人一千块,那人说没事,回家呆了一天。又跑到临河去住院。昨天问我哥要医疗费2千多。那个病重的人当时把他送到磴口德医院,住了两天。家人就把他转到前旗去了。说那里的主治医师是自己的侄子。现在那人已经清醒。当时转院的路上才和我哥说。我现在不知道我们该负多少责任?哪位好心人士帮下忙,非常感谢!

其他 2009-05-09 23: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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