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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我,我通过劳动仲裁走流程,公司要求协商调解我没接受。我想知道收到仲裁结果后该怎么处理?如果公司不是协商的,公司不愿意支付咋办?麻烦有经验的朋友告诉我要如何运用仲裁结果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仲裁 2020-03-13 11:4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生效的裁决书,劳动者可以向当地有管辖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调解劳动争议,就是要做劳资双方的思想工作,以事实为依据,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陈述利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双方解决分歧,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这是关于劳动争议调解方式的规定。
      具体分析劳动争议调解,可以将其划分为三类:
      其一,由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进行的调解;
      其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的调解;
      其三,由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的调解。
  • 您好,可以这样:1.向法院申请执行,吊销后的公司在法律上属于清算法人,你可以在法院的执行程序中要求投资人进行清算,并以清算财产偿债。 2.如果清算人拒不履行清算义务,或者提出清算后已经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你认为作为个人公司账目不清,可能存在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情况。 你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投资人强制承担清算责任,或者以个人或家庭财产进一步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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