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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公司产生的工资纠纷已经走了仲裁流程,然后仲裁调解书上面说到,如果公司不履行付款,我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想问下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是?在法律文书及执行方面有没有差别?是不是都只给到我文书,但不去维护我的权益?

仲裁 2019-06-28 08:3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仲裁排除法院管辖,即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诉讼了。
  • 您好,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 1、仲裁排除法院管辖,即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诉讼了。 2、受案范围不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在我国是不能申请仲裁的,而法院却可以受理上述案件。 3、管理机构不同,仲裁委的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而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 4、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法院诉讼是两审终审。 5、收费不同,仲裁费高,而且不能缓交、免交、减交。 6、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仲裁委员会是民间裁决机构。 如果债务纠纷可以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无力偿还的话,仲裁委员会没有冻结房产和强制执行的权利,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原则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纠纷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提交仲裁,否则,只能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的,法院就不受理了。 8、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无权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这两项措施仍由法院办理。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执行措施。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 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仲裁调解书,双方签收后,既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但是,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部分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部分超过仲裁协议范围的,对超过部分,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基层调委会、司法所等组织、部门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具有证据效力。如果一方拒不履行,需要通过诉讼来确认该调解书的效力,然后才能进入执行程序。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法院生效的调解书,应当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合肥的,可以向合肥法院申请执行;未在合肥的,不可以向合肥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您好,关于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如下: 1、仲裁排除法院管辖,即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诉讼了。 2、受案范围不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在我国是不能申请仲裁的,而法院却可以受理上述案件。 3、管理机构不同,仲裁委的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而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 4、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法院诉讼是两审终审。 5、收费不同,仲裁费高,而且不能缓交、免交、减交。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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