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有一个朋友,他现在打算,我们家的,土地给买了,因为我听他的意思是,他打算要自己修一个很大的果园,然后来集体种植,然后再批量的批发出去,我们那里的气候和土壤都比较好,所以也适合种植,请问一下这种农村土地永久转让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呢?该怎么签订呢?

其他 2020-04-27 16: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农村土地是不可以进行永久性转让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转包、互换和转让等方式流转,但土地的流转期限不能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希望对您有帮助。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的 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三是不构成违约和诈骗。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各自返还财产即可。
  •    例如:房产转让协议书  甲方(协议人:  乙方(协议人:  甲方乙方就甲方一栋楼房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并自愿遵守,履行以下条款:  甲方在乙方付给房全部房产转让款的同时,将住于运河桥东政府宿舍区内的一套楼房(包括楼房主题,各种附属建筑及配套设施,所占土地)全部转让给一方。  在以后政府按政策房改时,甲方负责办理盖房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及有关房权的各种证明及相关材料,配合乙方办理确权后的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应缴各种费用全部由以方负担。  政府房改时,如需补交的房款有乙方负担,如加方原已交的房款高于该房应付款,剩余部分退给乙方。  乙方在获得楼房的同时,以现金形式付给甲方全部房款。  乙方对所的楼房有权居住,转租,转让和改建,该楼房转让后的拆迁,补偿问题与甲方无关。  如果甲方违反双方已达成协议,甲方除立即退回给乙方全部房产转让款外,按每年百分之十的利率支付全部房款的利息,致乙方搬出协议中的楼房。  如乙方违反协议,除退给甲方楼房,还应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按每月每平方米2元付给甲方房租,房租从房产款中扣除。  双方协议人以外其它原因导致乙方退出该房(该房也不再属于甲方及其亲属),乙方在甲方退清全部房产转让款的同时搬出楼房)。  楼房全部转让费人民币xx000.00元(大写)  双方担保人自愿监督本协议各条款的执行和实施,并对双方协议人所承诺各条款承担担保。  甲方:乙方:
  •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似乎可以认定,转让房屋的协议是有效的,其实不然,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农村土地永久转让协议最好的话,可以请一个专业的律师帮你们拟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嘴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