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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不在了,母亲把房子赠与我,我兄弟姐妹都放弃继承,我要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请问具体要多少手续费用?

其他 2019-07-05 01: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放弃继承,联系主管部门咨询
  •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过户流程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 一般房产过户有三种方法可以使用,具体如下:
    1、赠与过户:如果这套房产以後不需要再次买卖,那麼就选择赠与比较好,这样只需要缴纳: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不过这个过户再以後需要交易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
    2、交易过户:如果该房产还会卖出去的话,那麼你就选择交易过户比较好,交易过户只需要缴纳契税1.5%、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个税1%,营业税差价的5.5%。如果以原价过户可以不要缴纳个税。
    3、继承过户:需要所有的直系继承人填写放弃继承权的协定书,然後进行公证,公证过後和赠与过户的流程基本一致,同时费用也和赠与过户一样,一般使用该方法是在原房主离世後。
    上面三种方式需要缴纳的费用如下:第一、三种:4万多点,第二种:3.1万左右。
  •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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