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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与卖房经中介对接欲购买二手房,前期签署协议并支付3万定金,后买方反悔单方取消协议,卖家要求买家除却定金外还要赔偿,是否合法?(备注:合同是这样的,到赎契之后违约才需要赔付房款的20%,现在还没赎契的)

其他 2018-12-05 17: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二手房卖方恶意违约怎么办的问题,解答如下:买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可能判决业主强制过户给买方。 当满足以下5个条件是,可以主张强制过户:1)签订的买卖协议真实有效;2)购房人具有购房资格;3)购房人具有全款能力,如果贷款已经获批,部分法院也会支持过户;4)业主构成根本违约,也就是说业主明确表示不卖或者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15天的证据材料;5)交易的房屋没有被限制,比如被查封、扣押等。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所以,如果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首付款,可以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解决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你现在的要求是什么?
  • 适用定金罚则,一般无需再赔偿
  • 定金和赔偿金可主张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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