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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因病在家4年没到单位上班,公司要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之前签定的是长期合同,我在公司工龄长快11年了,我应发工资2000,扣除社保及病假现在每月领350元,那么请问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是按350基数计算还是按2000基数计算呢

其他 2018-10-22 06:5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 你好,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 这是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的
  •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
  • 请病假单位可以随意扣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薪金奖惩制度属于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规章制度,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未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则对公司员工不具有约束力,以这样的规章制度来对扣发员工的工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 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支付9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如果是劳动单方面解雇你的要支付18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及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
  •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这是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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