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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大货车在停在右侧的机动车道,自行车在大货车左侧的快车道行驶(与大货车同一车道内),因避让突然起步的大货车,自行车向左变道,结果自行车和我正常行驶的小车(北京现代)发生碰撞,造成我的车损坏及自行车车主受轻伤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大货车和自行车,双方负责事故同等责任;小车无责任。 因当时我垫付的自行车主的医药费和我修车的2300元人民币,大货车司机拿了我的发票和他自己的发票去保险公司报,大货车司机说拿了4900元去保险公司报,只报了3000元;所以现在货车司机不肯赔偿我2300元,大货车司机只肯赔1500元。交警中队的警官说,这2300元保险公司都可以理赔的,但是现在大货车司机不肯赔2300元。 针对这样的情况,我要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1-09-14 21: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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