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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候车室旅客踩到人酒后呕吐液滑倒是谁责任?2012年7月27日大约15:00,我购买15:45分,无锡常州的当日票,车次为D3010。于是,我进入火车站候车大厅,持票抬头,正在寻找检票口,突然脚下猛地一滑,身体整个左侧重重摔倒在地上,头、左手肘、左半屁股着地,分别受不同程度的伤。右膝盖则重重敲在地上,强烈剧痛,整个人侧趴在地上,不能动弹。头非常昏,脑子一片空白。(酒后呕吐物是透明的,地面铺装也为大理石,踩上去非常滑!大厅有监控录像)听火车站说清洁工不是他们员工,承包给别的公司。火车站也没有设立防滑警示牌。后躺在地上,与车站人员协商送我去医院无果,期间多次争吵,于是报了110备案,准备打官司。火车站拒绝承担责任,说清洁工是外包的,我踩在呕吐物上,同火车站没关系。与旅客我争吵争论。不肯叫120救护车。火车站急于找呕吐人,去退我的火车票,必须叫家属到场,才同意叫120救护车去医院,我被迫叫来远方亲戚金姐直接到医院。我要求车站,我先找火车站解决此事,火车站你再找呕吐人。车站不同意,车站把呕吐军人推给我去私了,我不同意。没任何人陪我送进无锡三院。我一个人躺在急诊间等亲戚来。近傍晚,亲戚来了帮我挂号拍片,片子报告诊断髌骨骨折,周医生建议当晚可以动手术。要加1.2万手术费到医院。车站不肯垫付手术费,只好取消手术。问这个案子车站承担全责吗?

其他 2018-10-22 06: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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