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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银行信用卡十一万多,二年多末还,现在利息一起四十多万了,银行让我去派出所自首。但我实在还不了这么多钱,怎么办呢?

银行 2018-11-12 17: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2、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 信用卡欠银行款项不还跑路的后果:
      1、拖欠久了再还会可就不止当初透支的那点钱了,滞纳金、再加上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可能最后的利息会是本金的数倍之多。
      2、会在个人征信系统里面记录你的不良还款记录,形成信用污点,在个人征信系统存在5年,并持续影响持卡人的贷款、买房、买车等等生活。
      3、名声扫地,连累家人。如果被起诉或讨债公司追缴,不但自己名声扫地,还可能连累到家里人。
      4、银行如果认为你属于恶意拖欠的话,会以信用卡欺诈的名义起诉的,信用卡欺诈属于经济犯罪。
  • 信用卡逾期不还银行的做法通常如下:
      银行对信用卡欠款的催缴分两个阶段:前期和后期。前期出场人物分别有:客服处、催收处、法务处。后期手段有:讨债公司、上报央行、起诉。
      1、消费款项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发卡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会按月收取5%滞纳金。
      2、最开始会通过客服、催收工作人员对办卡人进行提醒,之后便是发出催缴电话、催缴信。
      3、如果收到催缴信或律师函,仍没有还款,办卡行会上报央行,形成信用记录污点,最后通过法律手段,强行还款。
  • 建议及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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