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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在设计上对设备的尺寸做出一定的变化,是否构成实用新型专利侵权?

其他 2018-11-24 13: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实际中,要确定侵犯了他人的实用新型,实践中对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要做以下判断:
    1、确定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2、检查自己的实用新型是否仍在保护期内
    3、确定他人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
    4、两者之间比较
    就是要将有侵权嫌疑的实用新型方法与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较,看看是否在专利保护范围。
    5、搜集有关证据
    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之后,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知识产权管理机关提出解决纠纷的请求。
  • 一)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以下3种具体形式: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第八十四条规定,包括以下4种具体形式: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三)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根据专利法五十九条的规定,这类行为需要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正,可予以处罚。

    (四)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即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行为无假冒故意,但其行为结果仍然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反向假冒,即指行为人将合法取得的他人专利产品,注上自己的专利号予以出售,这种行为显然不够成假冒他人专利“,但事实上侵害了合法专利权人的标记权,仍是一种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专利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停止侵权;  2、公开道歉;  3、赔偿损失。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1、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纠纷;  2、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3、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励和报酬纠纷;  4、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5、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的纠纷。  请求调解专利纠纷的,应当提交请求书和有关证据。
  • 这个问题需要看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如果调整尺寸后的产品,仍然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全部技术特征,则构成侵权;如果调整尺寸后的产品,不具备专利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全部技术特征中的任何一项,则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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