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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他最近心情特别的不好,因为他的爸爸前段时间生病住院了,现在由于发生了医疗事故死亡了,他们全家都非常的伤心,并且需要医院给一定的赔偿,所以她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医疗事故赔偿最高多少?非常的谢谢

其他 2018-10-22 0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我国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医疗事故的最高赔偿额度。出现这类情况可以先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你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算一下,这个标准高些。
  • 您好,首先,国家法律没有对医疗损害的赔偿数额做出限制。其实呢,如造成的损害是实际发生的,且具有相关凭据,医疗机构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如造成医疗创伤,对该创伤的医治费用即使没有确定数额,医疗机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希望对你有帮助!
  • 你好,关于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我国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医疗事故的最高赔偿额度。出现这类情况可以先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你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算一下,这个标准高些。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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