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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界的精英们,我有个这样的问题想咨询下。我与受害人是亲戚关系,因喝酒发生口角,我把受害人眼睛打了一拳。报警了。后来了解情况受害人眼睛发青。骨头也没受伤,做了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民事赔了30000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现我在取保候审中。我的疑问是就是眼睛黑青了,眼珠也没事,骨头没事。就能达到轻伤一级吗?

刑事辩护 2020-02-19 00: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复印一下伤情鉴定,自己看一下内容,如果对鉴定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如果当事人殴打他人致轻伤,只要不是情节严重的雇凶伤人或多次殴打他人,受害人又同意和解,是完全符合取保条件的。
    三、此案中,取保与当事人其他案底无关。
    四、如达成和解并履行,可以撤案转治安处罚,如达不成和解,则需要移送起诉判刑。
  • 只要符合《刑诉法》规定的下列条件即可取保候审: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把人打成轻微伤、已经交了8000取保候审、对方还要2万、调解不成对方起诉我、法院会根据你受伤的程度赔偿对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涉嫌其他犯罪;
    1、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轻微伤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
    3、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可以复印一下伤情鉴定,自己看一下内容,如果对鉴定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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