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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孕妇,孕期22周,带着一个14个月的儿子和亲戚去小炒店吃饭,孩子亲戚抱着,我站在门口角落,店面老板娘端了热汤给隔壁桌,未喊小心注意有热汤等,不注意全泼我手臂上,造成我左右手臂大面积烫伤,小腹疼痛,店家不管,因有身孕我的母亲就送我去烫伤专科诊所清洗上药,店家还没人陪我去看,还说自己做生意忙,欠人快餐比欠人钱更难等话语,包扎后我去店面理论,我要求不高,陪我全程看好我的手臂烫伤和看下腹中孩子,也没要求精神赔偿,我周岁的孩子因为我烫伤只能让我婆婆辞工连夜回家帮忙,报警后店家说带我去医院,结果去了几家人家都不敢看,现在求诉无门,不知道我能获得什么赔偿

其他 2018-10-18 17: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求赔偿医疗费和护理费等。上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 可以先看病,结束后到法院起诉
  • 你好,如果已经报警,可以先看病,结束后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追问】谢谢,我现在基本生活无法自理,孩子也需要婆婆专门带着,看病的话能不能让店家出,他们只负担我的医药费就可以了吗?态度太差,我想要维护我自身的合法权益
    【回答】可以协商让店家陪你看病,但如果他们不同意,也只能自己去看,然后要求他们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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