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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单位上面说要跟我们员工协商,在社会保险之外,还要给我们员工购买一份社保补充保险,说我们每个月只要交几十块钱,单位上给我们交大部分的钱,我们之后就可以领取了更多的退休金,我想请问一下这个社保补充保险是什么意思呢?保障的内容有哪些?

其他 2019-11-02 15: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①养老保险,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按国家规定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社会给予的一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②生育保险,指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由于妊娠、分娩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③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因工作受伤致残,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④医疗保险,指劳动者因疾病、伤残或生育等原因需要治疗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⑤失业保险,指国家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的办法,对因某种情形失去工作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一定基本生活需要,并帮助其重新就业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3.除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当地实施时已满45周岁者外,其余年龄段及其他种类的养老保险都是要求参保缴费满15年以上方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开始领取养老金。4.需要明确你社保未交租15年的原因,是哪方的过错,如果在单位工作时间有超过15年,那么单位就有义务补足15年社保费用的义务;如果没有工作那么久,单位就没有义务补足之前的社保。5.在不是单位责任的情况下,需要你自行补足15年差额费用再办理退休金领取手续即可。如果单位应该补缴而拒绝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退休后在哪领取养老金?
    参加本省职工养老保险的本省户籍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在本省范围内存在多处养老保险关系,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省一地或多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本省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曾在本省一地或多地存在养老保险关系,所有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本省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参加外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本省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有养老保险关系分段所在地(含临时缴费账户)均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省户籍所在地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 你好,这个社保补充保险,主要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为了弥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政府鼓励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购买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由用人企业和职工个人自愿购买。社保的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有三种,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区医疗保险。补充了医疗保险关于医保内自负、医保外自费等等的内容。
  • 你好,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其实说到底,就是一个补充的作用,世界上没有一个东西是完美的,想要把这个东西的损失降到最低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完善和升级,补充医疗保险的提出就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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