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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有一个闺蜜大半年前发现自己怀孕两三个月了,因为她非常喜欢孩子,所以特别开心。但是没想到她在上班的时候因为意外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了流产。不久前她才知道流产可以报销生育保险,但是不知道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期限多久?超过期限还能报吗

其他 2019-01-12 06:0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流产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具体的可以去问一下权威机构或者权威人士看看。一般来说超期是不可以的,但是具体要看你们当地的规定如何,也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会允许超期办理
  • 你好,根据目前的政策来看,流产生育保险需要当事人连续购买满12个月,以及在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要处于在保状态。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都不太一样,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一般来讲超期是不可以的,但是具体要看你们当地的规定,也是有这种可能,就是在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允许超期办理
  •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很多地方不一样,举个例子成都生育保险报销须符合条件有哪些?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第九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连续不间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不含补缴),按《办法》第八条规定享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的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其补贴标准如下: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由男方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其配偶按其它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未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已达到本实施细则规定补贴标准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第十条计划生育手术费价格标准按照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即: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药物流产术127元(药物流产术不全施行清宫术增加47元);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中孕期引产366元[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引产增加50元];输精管结扎术150元;输卵管结扎术510元;输精管吻合术370元;输卵管吻合术400元。

  • 生育保险可报销的费用: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①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
    3、生育医疗费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 一、申领条件: (一)、参保人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以上(从首次收到生育保险费那个月开始至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月止),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二)、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 你好,流产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具体的可以去问一下权威机构或者权威人士看看。一般来说超期是不可以的,但是具体要看你们当地的规定如何,也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会允许超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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