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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只有女方的结婚证可以拿去法院起诉离婚吧台

离婚 2018-12-05 02:5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详情建议来律所当面咨询!
  • 起诉离婚时一定要结婚证的原件吗 一、起诉一定要原件,因为开庭时,法官会要求出示原件;
    二、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2)《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您咨询的离婚问题,如果感觉婚姻无法维持,可以协议去民政局离婚,协商不成只有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涉及到法院管辖、起诉方案制定、起诉状编写、证据收集、法院审判程序、判决离婚条件、子女抚养、财产认定和分割等一系列复杂的专业法律问题,简单咨询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与律师见面详谈(不收费),委托律师帮助代理,既省时省力,又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
  • 起诉离婚时,财产分割通常会依照下列原则进行: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 可以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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