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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下班途中,由于修路,洒水,导致骑电动车摔伤,肋骨多发性骨折,住院十凡天,花费一万多,请问,下班途中自捽算工伤吗,如不算,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8-10-29 06: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下班途中,骑车摔倒造成骨折。申请工伤,厂方说需要事故责任认定书,厂方做法正确。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其核心是“工作原因\\。(通俗说的“三工”)。具体可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可以认定工伤的范围。在这一条中,明确了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三个要件:一是合理时间合理路段,二是非本人负主要责任,三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时间已过20天,这个只能由你本人到交警队去咨询一下看看,他们能不能出个证明给你了。现实生活中,一般交警最多只会出个当天在什么地段发生了什么事故的证明而已,所以你这事要认定为工伤有点玄。
  • 你的情况一般不属于工伤。
  • 这个不算工伤,属于自己原因造成的
  • 你好!道路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如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是完全有可能得到双重赔偿的,建议致电详细咨询或约见面谈。
  • 您好,一般不算的。
  • 这个不算工伤,属于自己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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